Vol. 448 杨建:经典阅读仍是重要之事 | 论学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大牛的下午茶 Author 杨建
经典阅读仍是重要之事
杨建,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
原文以《法理学教学中的经典阅读:问题、意义与改革》为题
发表于《法学教育研究》第19卷
为便于阅读略去本文脚注
感谢杨建老师授权“法律思想”推送本文
牛津大学出版社在帕菲特(Derek Parfit)教授刚过世(2017年1月)不久,出版了他的巨著《论重要之事》(On What Matters)的第三卷。这套丛书在出版之前,被帕菲特教授命名为《攀登山峰》(Climbing the Mountain),这座“山峰”即是真理的代名词。
帕菲特教授有言,不同理论立场和进路的学者均致力于登顶,只不过“这些人是从不同的侧面攀登同一座山峰”而已。理论研究当然应当立志攀登真理的高峰,只不过时过境迁,与纯理论研究的“无用之学”相比,当下似乎更推崇应用型、对策型的理论研究。
实用主义的劲风阵阵,理想的、规范的理论研究颇有难以维系之感,更不用说直面“故纸堆”、静坐冷板凳的经典阅读了。本文想说明的是,在理论研习者们登顶的征程中,研读经典仍是其间的“重要之事”。经典阅读既关乎如何做一个好的理论研究,也关乎如何过一个好的政治生活。
Derek Parfit, On What Matter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7
一
我们大致可以在方法上将学问区分为实证性的研究与规范性的研究。实证性的研究进路主张,知识的产生和取得依赖于对经验事实的观察、收集、描述和解释;规范性的研究进路聚焦的,则是对基本准则、原理、价值的探究(知识的取得可以不依赖于经验,能够通过理性(逻辑)的运用加以把握),并立基于这个基本准则或价值展开对对象的定性、分析和评价。
这两种不同的学术进路似乎培育出不一样的学术品格与偏好。
实证性的进路聚焦在“把握真实的世界”上,重点在于理解真实世界的复杂性或合理性。理解之后虽然并不必然,实践中却往往生发出接受这种复杂性或合理性的倾向。在这个“真实”的支撑和“接受”倾向的支配下,为现实进行辩护,或者为达到某个更好的结果所采取的必要手段进行辩护,或者在某种实践境况中抽身,对此类实践境况中的种种遭遇漠不关心或保持客观中立,就是一个很“自然”的学术选择。这样的学术品格与偏好在不同的语境中被贴上诸如实用主义、现实主义等标签,尽管存在概念指涉准确与否的争论,总的来说这个进路的特征要么是实在的,要么是建设性的,要么强调的是稳固与安定。
与实证性进路的建设性相反,规范性进路的学术品格与偏好可以表达为证立性和批判性。规范性的进路聚焦在“理想的世界”上,重点在于对应然命题、价值命题进行证立/澄清,或者运用应然命题或价值命题对“真实的世界”展开分析和批判。但规范性进路强调的证立和批判,要么不能紧扣或直面现实世界中具有急迫性的议题,要么无力或无意解决现实世界中的现实议题,因此被指责为空谈或无用。
在这个背景之下,法理学、政治哲学等领域中,纷纷掀起一股反对纯粹理论研究、质疑理想理论论述的潮流,学术界的理论分工和分布也流露出实证性的研究占据主流,规范性的研究逐渐式微的趋势。
如果说在法理学、政治哲学领域,实证性研究与规范性研究本来有着自然的理论生态分布,近年来这一理论生态分布遭遇到越来越多非自然的干预和介入,规范性的研究面临着比以往大得多的经济压力、理论压力乃至行政压力。这里主要讨论理论压力,理论压力的意思是说,规范理论本身面临了正当性的质疑和挑战。
譬如说,自2005年前后开始,英美学界集中了一批学者讨论规范理论的实践品性。其中很多学者认为,无法指导和解答现实政治生活中的实践困境的理论,根本不应称之为政治理论;没有行动规范性的规范理论毫无意义;以及,致力于论述应然命题的理想理论并不像其主张的那样能够具有什么实际的效用。这些学者一致反对抽象的、理想的规范理论,主张要做能够指导实践、改变实践的政治、法律理论。由此产生的理论争议就是非常著名的规范理论或说理想理论之争。
当今世界还是有不少学者为规范理论研究的意义作出了精彩的辩护,这里暂且按下不表。笔者想指出的是,之所以这个问题与我们的主题相关,是因为上述规范理论研究面临的挑战,也延续到在理论研究中还要不要重视和开展经典阅读的议题上来。
如果应然命题和价值问题的研究因为没有直面具体问题,或者不能解决实践困境,因此没有存在的必要,那么同样的逻辑之下,我们似乎也找不到花费大量的时间去投入几乎看不到产出的经典阅读的理由。在这个以成果和贡献称王的时代,为什么还要阅读经典?如果不阅读经典,我们一样可以发表高质量的文章,甚至可以更快地推进我们的研究,那我们为什么要去做这件看似没有“好处”的事情?这个问题既有趣也重要,对它的回答不仅能增进对我们所投身的理论研究这门事业的理解,还能提升我们成功攀登真理的山峰的可能性。
John Stuart Mill, On Liberty, Dover Publications, 2002
二
与为什么要阅读经典相关的一个问题是,何为经典?尽管对于经典的理解与认定存在着众多的标准与分歧,笔者认为,我们还是可以为经典找到一些共同的特征,去试图为经典下一个定义。
根据词义,经典共享了以下几个特征或说属性:(1)“经典”的书往往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为某一领域的学者乃至公众所熟识(尽管不一定读过),即经典的书一般来说是比较著名的著作。我们往往有这样的经验,在求学的过程中也许还没有读过诸如《论自由》、《认真对待权利》、《法律的概念》等等著作,但我们通常会知道它们是法学、政治学领域的经典;
(2)经典著作之所以经典的意思是说,经典著作仅仅只读一遍是不够的,它值得精读、句读、反复地阅读(尽管不一定需要复读时间上的连续性),也经得起反复地阅读。随着时间的推移、经验的积累,在不同的实践情境之下复读经典还能带来新的感悟和体会。所以对于研习理论的人来说,读过《论自由》是不够的,基于精读或句读,研习者对《论自由》掌握到什么程度才是更为紧要的;
(3)经典著作之所以经典的另一层意思是说,它与研究者当下的生活并不是直接相关的,甚至是“毫无关联”的。换言之,阅读经典并不能解决研究者们现实生活中的具体问题,没有办法成为我们的行动手册或应用指南,这也不是我们(需要)阅读经典的理由。经验地看,在很多时候,不少研习者曾经抱持功利的心态和目标对待经典,最后遭致的却往往是既没能进入经典、经典也没有进入生活的落空感;
(4)经典著作之所以经典还在于,它具有时间上的延展性,几百年之前的人们就在阅读它们,现时代的人们仍然需要阅读它们,在我们之后几百年的人们还会继续阅读它们。也正是如此,纽约大学法学院将刚刚过世不久的德沃金教授(RonaldDworkin)的许多著作——诸如《认真对待权利》(TakingRights Seriously)、《法律帝国》(Legal Empire)等称作经典,因为在他们看来,两百年之后的人们依然需要阅读它们。
倘若上述对经典的归纳是可以接受的,与阅读经典的必要性相关的一个疑问是,为什么上一代人阅读过的著作我们还要继续读,特别是在他们极可能比我们读的更透彻的情况下?比如说,《论自由》是法学、政治学领域的经典著作,斯坦福大学的乔治·凯特卜教授(George Kateb)对密尔(John S. Mill)的《论自由》作出了权威的解读,我们为什么不可以直接阅读凯特卜的解读以作为对密尔这本书的认识?换言之,解读经典的著作为什么不能代替对经典的阅读?
类似的问题还有:既然约翰·罗尔斯(John Rawls)已经写出了经典著作《正义论》,我们穷极一生也达不到他的水平的话,为什么还要继续探索正义的概念与原则?我们如何说服自己这样的“重复劳动”不是在浪费我们的生命?并且是有意义的?
理论研习者们很多时候都面临过这样的拷问,经典阅读的越多甚至这样的拷问就越频繁而直接。这个也困扰过笔者很长时间,甚至不断进行“意义消解”的追问,在我看来是很重要的。对于从事理论研究的同道们来说,这样的“重复劳动”的原因部分在于,上一代人回答过的追问我们这代人仍然需要面对和回答。
凯特卜通过阅读密尔的著作获得了他关于自由的理解和认识,这些阅读和反思构成了他的成长,可是,他的成长并不能够直接变成或替代我们的成长。生活在这个时代的我们仍然需要回答自由的追问,仍然需要通过阅读密尔,通过理解和反思他对于自由问题的经典论述来完成我们的成长。
每一代人之所以还要重复上一代人已经做过的工作,原因部分在于,这一代人需要在新的时空背景之下面对那些仍然拷问着他们的问题,给出自己的答案。而经典的重要性就在于,它要么开创性地提出了这些问题,要么对这些恒久的追问给出了最具启示性的答案,要么提供了分析和解答这些问题的方法与基本框架。
换言之,经典之所以不可替代的原因部分在于,它能够帮助这一代人理解某一个问题何以产生,如何产生,涉及到哪些重要的方面,可以怎样加以分析和回应等等一系列最基本的问题,并且为这些问题的理解提供了持续性的资源和营养。
也正是基于经典的这些属性,不同代际、不同种族、不同阶层和立场的人们就基本议题的争论可以有一个共同的起点和约束。在这个意义上,我们甚至可以说,经典阅读构成了当代人成长、理解和沟通的最具质量和生命力的途径。
此外,经典阅读对于我们来说还有整体性的意义。概括地说,这个整体的意义体现在,经典阅读不仅对于过一个好的生活来说是重要的,对于如何做一个好的理论研究来说也是有益的。先谈对于好的生活的意义。
Ronald Dworkin, Taking Rights Seriously,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78
三
经典阅读提升了我们过一个好的生活、成为一个更好的自己的可能性。
我们在前面讲过,经典著作与我们当下的生活不是直接相关的,无法解决我们生活中的具体问题,不会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的行动指南。那何以经典阅读与一个好的生活相关?它在何种意义上提升了我们过一个好的生活的可能性?
经验的观察不难发现,阅读经典并不会减少或降低生活所投射给我们的困难的规模和程度,甚至在阅读经典之后,本来不成其为问题的问题却成为了我们的阿喀琉斯之踵。
譬如说,精读《论自由》并不会降低我们买房的压力,却极有可能让我们开始在乎本来不太在意的表达自由,因而对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对表达的诸多限制越发难以容忍。
如果对阅读经典抱有以上的期待,或者因为阅读经典可能导致的“麻烦”而拒绝经典,我们就误解了经典阅读的性质和意义。
经典阅读与好的生活之间的联结不在于上述实用性的面向,经典阅读对于好的生活的价值在于:(1)它以对真理的追求和对一般价值的探索增进了我们对何为“一个好的生活”的理解。它提高了我们意识到“好的生活”是一个重要的伦理问题与道德问题的可能性,进而促进我们明白“好的生活”之好不只在于功利性的面向,或者说功利性的面向对于一个好的生活来说不是最重要的,至少不是“好的生活”的充分条件;
(2)此外,经典还能够告诉我们,生活中困扰着我们的问题也曾经困扰着这些才华卓越的大家们。他们的挣扎和思索不仅可以给予我们慰藉,降低我们的孤独感、被排斥感,还能增进我们对人的一般境况的理解,从而帮助我们更好地面对生活中的复杂性以及这种复杂性所对应的多种可能性;
(3)经典作家面对类似困境的思考和回应还可能以一种(对我们来说是)新的方式解答我们的困惑,增加我们面对这些问题的勇气,坚定我们在困难的时境中仍要坚持做“正确之事”的原则与立场,或为我们处理这些问题指出可能的方向或者确定一个可着手的基础;
(4)也是在阅读经典所产生的这种共鸣、警醒、振奋的过程中,经典作家阐述困境的方式,呈现和分析问题的视角、回应争议的方法以及对自我主张的论证等等,无论是对于我们理解自己遭遇的问题,还是与议题的相关方就这些问题展开对话,又或者是寻求分歧的消弥、协作的增进等等,这些方式、视角、方法树立了或正或反的榜样,促使我们发现并理解,日常生活中弥漫的那些先入为主的观念、非此即彼的二元化思维、以道德判断/价值偏好代替事实观察的冲动、以己度人的习惯等等都是需要革除的陋习;
(5)进而,在可能由经典阅读所展开的我们与经典作者的对话中,我们经由与作者基于阅读体验所产生的联结重新理解、定义和塑造着我们自己——一个更好的自己。
John Rawls, A Theory of Justice, The Belknap Press, 2005
四
再说对于理论研究的意义。
就理论研究而言,经典阅读的重要性可以通过模板、方法、空间、实践反思四个维度加以把握。
(1)对于以研习理论为志业的同仁们来说,无论是新进还是先进,在知识研习、反思与再创造的过程中,一个首要的疑问通常围绕着“何为好的理论”展开。就何为好的理论来说,经典往往做出了最佳的诠释。它们是好的理论的model,通过经典我们得以了解理论最佳化的样态,进而它们也成为我们这些科研工作者们的ideal,凡致力于追求真相和真知的人,莫不以自己的论述成为新的经典为理想和目标。所以,譬如我们想要了解一个好的法律理论是怎样的,我们可以翻阅《法理学的范围》、翻阅《认真对待权利》,在这个层面上,这些经典提供给我们第一流的学问和第一流的著作的样板。
(2)就如何具体做一个好的理论研究而言,经典也具有重要的意义。熟悉法理学的读者大多会同意,上个世纪法理学领域最重要的经典著作之一是英国法学家哈特(H.L.A Hart)撰写的《法律的概念》(The Concept of Law)。研读《法律的概念》的意义之一是它可以帮助我们学习和掌握如何做一个好的理论的方法。
就法理论的建构来说,哈特的理论建立在奥斯丁(John Austin)理论的基础之上。他是如何面对之前同样被称为经典的奥斯丁理论的?他是怎样在以往学界对奥斯丁理论研究所形成的语境和脉络中重新开放出新的问题的?他又是以怎样的方式分析这个问题进而论证自己的主张的?阅读《法律的概念》,哈特极为详尽地展现了他理论建构的方法论。哈特对奥斯丁法律命令理论的重述、分析和批判以及在此基础上展开的对法律性质的论证,向我们展示了他对议题的问题化、陌生化,也呈现了他分析论证的强度和基本准则。
同样,哈特的后来者与继承人德沃金也是如此,德沃金的理论也是建立在研读经典著作的基础之上,他对哈特理论的重新建构与批判同样展示了一整套极好地如何发展法律理论的方法。这些经典的存在,使得我们能够理解什么是一个好的理论,以及如何做一个好的理论。
(3)经典的意义还体现在空间的维度。说空间的维度的意思是指,经典向我们展示了理论创新的空间与可能。在理论研究的任何领域,经典不仅没有穷尽创新的可能,相反它本身即是这种可能性的表征。
还是以密尔的《论自由》为例,被《泰晤士报》称为20世纪最重要的哲学家的威廉姆斯(Bernard Williams)在他的名著《真理与真诚》(Truthand Truthfulness)中发展了对《论自由》的一个著名的批判。密尔捍卫言论自由的重要性的理由之一是认为,对于言论自由的坚决捍卫将有利于我们实现对真理的追求。但在威廉姆斯看来,这种对于言论自由与真理之间关系的理解是错误的,密尔过于乐观地建立了两者之间的正向联系,事实上言论的自由并不必然有利于真理的实现。
威廉姆斯的这一批判有力又不乏见地,甚至还能得到历史与经验的佐证。但即使如此,如果我们了解到英国伦敦大学学院罗森(Frederick Rosen)教授后续的理论发展,我们便能对言论自由与真理之间的关系保有更为充分的认识。
罗森通过重新梳理和阐述密尔的理论指出,密尔同时强调了真理、言论自由与逻辑的重要性。事实上,在密尔的理论体系中,担保着真理的追求和实现的是逻辑的力量,言论自由并不能确保一定实现真理,言论自由对于真理的重要性在于,有了言论自由,真理的实现便是可能的。用他的原话来说即是:liberty keeps truth alive。所以,在罗森看来,威廉姆斯对密尔的理论发展与批判是不成立的。
对于理论研习者们来说,究竟是更认同威廉姆斯的批判还是罗森的辩护并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对经典的多元解读告诉我们,经典开放出了理论创新的空间,并期待着我们自己的理论反思与发展。
(4)经典阅读对于理论研究的重要性还在于,它凸显了理论研究在认识论上和反思批判性上的意义。可以这样说,经典阅读本身就是理论研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前已述及,经典阅读不具有现实主义维度上的实践意义:无法直接改变世界,也不能成为具体的行动指南,但经典仍然具有存在的必要性与重要性。这里提供的额外的一个理由是说,认为阅读经典无用的人忽视了经典阅读与理论研究在认识论与反思批判上的意义。
我们可以想象存在这样一个国家,这个国家高度集权、高度腐败、贫富悬殊、极不公正,但是权贵阶层运用胡萝卜与大棒牢牢维系着统治,近期之内法治变革、人权保障几无可能。在这种情境中,再多的经典也许都无法帮助人们给出有效的分析与应对方案。假使身处在这种境况之下,人们是不是可以确定地认为既然改革无望,那更没有必要去阅读经典,去理解何为正义、自由、平等或法治了?
我们的道德直觉可能会倾向于给出截然相反的答案。原因就在于,经典阅读的部分意义是认识性的:不管事实如何,不管在现实的情境中有无实现的可能性,作为有着好奇心、求知欲与正当性追问的人来说,都要探究有关正义的道德真理。这种探究不仅能在认知的层面上使人们把握正确的道德概念,并且能够帮助人们特别是理论研习者们对形形色色的“理论研究”和“实践主张”展开筛选、评价与批判。从这个角度看,这也是看似抽象,看似不接地气、看似无用的纯粹理论探究仍然具有意义的一个重要原因。
H. L. A. Hart, The Concept of Law,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2
五
尽管经典阅读对于理论研究很重要,但倘若持有某种“经典阅读万能论”,或者将经典阅读直接等同于理论研究则是错误的。构成经典阅读重要性的一个必然面向是对经典阅读的限定。这个问题与如何在理论研究中推进经典阅读紧密相关,因此构成本文论述的最后一个部分。它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经典阅读的重要性并不意味着所有的学生、学者、民众都要去阅读经典。经典阅读不是世俗生活的必需,也不是理论研究的唯一。
回应生活的拷问、反思生活的意义、推进理论研究的方式有很多种,尽管本文的论述主张,对经典的阅读是其中最具质量和品质的方式之一,我们无法也不应苛责那些基于各种原因不选择这一方式的人们。对经典的研习和运用还能够告诉我们,这是他们的自由。其实,经典的重要与阅读它的人数的多寡没有必然的关联,经典的重要也不构成阅读经典的排他性理由。
对理论研究来说,确实可以做到在不借助经典的情况下,在当代的学术文献中对相关的学术议题展开研究。本文此处的澄清意图指出的是,在世俗生活中和学术研究中,倘若因为敬畏经典或者被某些理由强迫着去阅读经典,那将是对经典的误解,也是错误的对待经典的方式。经典阅读应当是一种自主的、自由的阅读。
其次,纵使我们是基于自主、自由的动因去阅读经典,我们也不应持有力图“穷尽经典”的目标,这是理论研究中的大忌。经典阅读需要规划,经典阅读需要筛选。
泛泛而谈的话,经典太多了,文学有文学中的经典,历史学有历史学中的经典,法学有法学中的经典。就以法学中的经典来说,还可以分成部门法学中的经典、法理学中的经典,法理学中的经典又可以进一步细分成不同学派中的经典,更不用说不同学派中的经典还有古今中外之别。而每一位理论研习者的生活特别是学术生活却是极其有限的,这必然要求我们对经典进行取舍。
这种对经典的取舍取决于我们对各自志业的思考和规划,取决于我们各自的性情和学术偏好,甚至也取决于兴趣、时境、师承等偶然的因素。有意识地选择“属于”自己的经典,努力对经典有所取舍是在理论研究中展开经典阅读和持续经典阅读很重要的条件之一,也是理论研究能否卓有成效的关键之处。
再次,在理论研究中,自主的经典阅读和有规划的经典阅读之外,还需要阅读经典的方法的正确性和有效性。
经典阅读是有门槛的,从事理论研究的同仁们都不陌生,专业领域的很多经典是艰涩、困难的,乃至可以说它们对初学者极不友善。因此,如何在理论研究中阅读经典便成为能否实现经典阅读的关键。
就经典阅读的方法而言,尽管上文一再强调,对解读经典的权威性的二手文献的阅读不应代替对经典文本的直接阅读,但对于接近、理解和反思经典来说,权威性的二手文献是理论研究的一个很重要的路径。它不仅可以帮助我们理解经典说了什么,还能带领我们思考经典说的怎么样以及为什么这样说等问题。举例来说,上文提及的凯特卜、威廉姆斯、罗森等资深学者撰写的二手资料以及一些通识性的权威读本就不失为我们接近和理解密尔的自由理论的有效途径。
当然,有效的经典阅读并不是说在理论研究中存在着唯一正确的阅读经典的方法,毋宁是说对于理论研究来说,阅读经典有着其特定的基准。这个基准的内容除了上述权威文献的辅助之外还包括:经典的阅读最好是原典阅读,即是说,如果经典不是用我们的母语创作的,我们应当致力于直接阅读第一手的外文文本;以及,有效的经典阅读离不开同道间自由的对话和讨论,离不开批判性阅读的训练与应用,离不开以分析性写作为载体的思考以及重述经典的进程。
卡尔维诺(Italo Calvino)有言,在匆忙、务实的时代还能阅读经典的人,是一些被祝福了的灵魂(some blessed soul)。如果说大学区别于职业技术培训学院的关键之处在于,大学不是着眼于工匠的技艺而是自由的技艺,旨在培育的是“自由而无用”的灵魂的话,那么,无论是对于大学生来说,还是执掌教鞭的科研工作者们来说,经典都是我们不应错过的征程,是打开我们的生活的好的方式。
本文系#论学#专题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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